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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 品质指标 (除满足 525 号硅酸盐水泥技术要求外)
A1.1 铝酸三钙( C 3 A )含量 6% ~ 8% 。
A1.2 硅酸三钙( C 3 S )含量 50% ~ 55% 。
A1.3 游离氧化钙( fCaO )含量不得超过 1.2% 。
A1.4 碱( Na 2 O+0.658K 2 O )含量不得超过 1.0% 。
A1.5 水泥比表面积( 320 ± 20 )㎡ / ㎏。
A2 试验方法
A2.1 游离氧化钙、氧化钾和氧化钠的测定,按 GB/T176 进行。
A2.2 水泥比表面积的测定,按 GB/T8074 进行。
A2.3 铝酸三钙和硅酸三钙含量由熟料中氧化钙、二氧化硅、三氧化二铝和三氧化二铁含量,按下式计算得:
C 3 S=3.80 · SiO 2 (3KH-2)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A1)
C 3 A =2.65 · (Al 2 O 3 — 0.64 · Fe 2 O 3 )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A2)
KH=CaO — fCaO — 1硒钛合金耐磨地坪.65 · Al 2 O 3 — 0.35 · Fe 2 O 3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A3)
2.80 · SiO 2
式中: C 3 S 、 C 3 A 、 SiO 2 、 Al 2 O 3 、 Fe 2 O 3 和 fCaO 分别表示该成分在熟料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数, KH 表示石灰保护系数。
A3 验收规则
A3.1 基准水泥出厂一吨为一编号。每一编号应取三个有代表性的样品,分别测定比表面积,测定结果均须符合规定。
A3.2 凡不符合本技术条件 西安货架A1 中任何一项规定时,均不得出厂。
A4 包装及贮运
包装袋应结实牢固和密封良好,采用金属桶装或加有塑料袋的纸袋包装。每袋净重 50 ㎏。袋中须有合格证,注明生产日期、编号。有效储存期半年。